因殡仪馆地面湿滑摔倒致残,责任如何划分?

By Admin

       在生活中,因他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今天为大家分享一起由本律所夏云波律师代理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例,希望能给有类似经历或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您一些参考。

 

案件背景
      2024年7月20日,原告彭某怀着悲痛的心情前往成都市某殡仪馆送朋友出殡。然而,一场意外打破了原本沉重肃穆的氛围。由于当天下雨,殡仪馆走廊地面湿滑,且未采取足够的防滑措施,彭某不慎摔倒,造成右侧桡骨远端多处粉碎性骨折。身体的伤痛和精神的打击让彭某陷入困境,在与殡仪馆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后,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过程
       彭某委托本律所夏云波律师代理此案后,夏云波律师迅速组建了专业的律师团队,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随后,向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成都市某殡仪馆承担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彭某受伤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庭审过程中,被告方辩称彭某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不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针对这一观点,夏云波律师团队通过对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的分析,指出殡仪馆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对入口台阶处湿滑风险防范不足,未能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彭某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我们也客观地分析了彭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雨天出行时对鞋子安全性选择及行走注意不足的情况,这一分析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案件结果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该殡仪馆对入口台阶处湿滑风险防范不足,未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80%的责任;彭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雨天出行对鞋子安全性选择及行走注意不足,自行承担20%的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做出如下认定:
1. 物质损失赔偿:
- 残疾赔偿金:彭某伤残等级十级,按2024年度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336元计算,为85,204.8元 。
- 医疗费、后续医疗费:已产生医疗费15,656.36元,后续医疗费12,000元,共计27,656.36元 。
-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10天,按30元/天,共计300元。
- 护理费:结合伤情、住院天数等,酌定7,000元。
- 交通费:酌定500元。
- 鉴定费:认定损失为2,200元。
物质损失共计122,861.16元,殡仪馆承担80%即98,288.93元(扣除已支付1,300元后为96,988.93元 )。
2. 精神损害赔偿:酌定殡仪馆赔偿彭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殡仪馆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彭某各项赔偿款共计99,988.93元 ,驳回原告彭某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5元,原告负担123元,被告负担382元 。若未按判决履行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

 


案件启示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场所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滑、警示等措施,以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而作为消费者或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自身安全。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因他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不要慌张,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是关键。本律所拥有丰富的法律援助经验,专业的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无论案件大小,我们都将全力以赴,为您争取公正的判决和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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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4:1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