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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债务债权纠纷

债务纠纷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因各种金钱借贷偿还关系问题,引发的矛盾的发生。债务纠纷也就是人与人之间因金钱而引起的矛盾,称之为-债务纠纷,法定义务: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

婚姻家庭纠纷

结婚时给付彩礼,面对家庭暴力维权,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离婚时财产、债务如何进行分割,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给付,女方有没有权利要求支付青春损失费。

法律顾问

为当事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或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出庭,或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出庭辩护。

工伤维权

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刑事辩护

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工程纠纷

工程纠纷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含:建设工程合同合同效力纠纷、违约责任纠纷、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纠纷、转包分包纠纷、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等。

专业律师

  • 唐奔平

    唐奔平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六年。主要为渤海银行成都分行、中信银行、中铁信托、华融资管、一汽金融等金融机构提供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为中铁城投、中铁宜彝公司、四川路桥集团、中国十九冶集团等央企、国企代理疑难诉讼案件;为四川省交通厅、中建长江、中铁城投等提供工程项目(PPP)专项法律服务;主要擅长金融、建筑施工、房地产、征地拆迁等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在案件执行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 钟振宇

    钟振宇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六年。先后担任多家国企、上市企业法律顾问,华西都市报特邀评论律师,专注民商事法律服务。有较强分析能力,对热点问题见解独道,为客户辩证解决各种法律风险;为多家国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深受客户喜受。

  • 陈维

    陈维律师,从事法律行业五年,曾担任人民调解员。有金融借款纠纷实务经验,针对商事案件颇有研究,能够“短、平、快”地处理各类型纠纷。

  • 张伟

    张伟律师,从事法律行业五年。主攻民商及刑事诉讼法律业务,多次在较为复杂的案件中赢得客户赞誉,能够从容应对各类型案件。 同时,张律师积极运用较强非诉讼法律业务功底,先后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省婚庆行业协会、四川新豪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安居园实业有限公司、泸州市重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炫影全息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顶冠农业有限公司等各类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预防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

  • 夏云波

    夏云波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四年。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有行政机关从业经历,能应对和解决各类型突发事件,多次参与顾问单位重大项目谈判。

成功案例

因殡仪馆地面湿滑摔倒致残,责任如何划分?

By admin

       在生活中,因他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今天为大家分享一起由本律所夏云波律师代理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例,希望能给有类似经历或有法律援助需求的您一些参考。

 

案件背景
      2024年7月20日,原告彭某怀着悲痛的心情前往成都市某殡仪馆送朋友出殡。然而,一场意外打破了原本沉重肃穆的氛围。由于当天下雨,殡仪馆走廊地面湿滑,且未采取足够的防滑措施,彭某不慎摔倒,造成右侧桡骨远端多处粉碎性骨折。身体的伤痛和精神的打击让彭某陷入困境,在与殡仪馆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后,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过程
       彭某委托本律所夏云波律师代理此案后,夏云波律师迅速组建了专业的律师团队,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随后,向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成都市某殡仪馆承担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彭某受伤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庭审过程中,被告方辩称彭某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不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针对这一观点,夏云波律师团队通过对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的分析,指出殡仪馆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对入口台阶处湿滑风险防范不足,未能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彭某的受伤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我们也客观地分析了彭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雨天出行时对鞋子安全性选择及行走注意不足的情况,这一分析也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案件结果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该殡仪馆对入口台阶处湿滑风险防范不足,未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80%的责任;彭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雨天出行对鞋子安全性选择及行走注意不足,自行承担20%的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做出如下认定:
1. 物质损失赔偿:
- 残疾赔偿金:彭某伤残等级十级,按2024年度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336元计算,为85,204.8元 。
- 医疗费、后续医疗费:已产生医疗费15,656.36元,后续医疗费12,000元,共计27,656.36元 。
-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10天,按30元/天,共计300元。
- 护理费:结合伤情、住院天数等,酌定7,000元。
- 交通费:酌定500元。
- 鉴定费:认定损失为2,200元。
物质损失共计122,861.16元,殡仪馆承担80%即98,288.93元(扣除已支付1,300元后为96,988.93元 )。
2. 精神损害赔偿:酌定殡仪馆赔偿彭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殡仪馆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彭某各项赔偿款共计99,988.93元 ,驳回原告彭某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5元,原告负担123元,被告负担382元 。若未按判决履行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

 


案件启示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确保场所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滑、警示等措施,以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而作为消费者或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自身安全。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因他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不要慌张,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是关键。本律所拥有丰富的法律援助经验,专业的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无论案件大小,我们都将全力以赴,为您争取公正的判决和合理的赔偿。

四川精微律师事务所,您身边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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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 14:12